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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最新)

分类:苏州私借 发布时间:2025-01-03

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苏州市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重要城市,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科技企业贷款政策尤为引人注目。本文将围绕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展开论述,探讨其对推动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概述

1. 政策背景

为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苏州市政府于2017年出台了《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该政策旨在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最新)

2. 政策内容

(1)设立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银行发放给科技企业的贷款进行风险补偿,降低银行贷款风险。

(2)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对银行发放给科技企业的贷款,政府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创新贷款产品,为科技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

二、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对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1. 降低融资成本

通过政府贴息支持,科技企业贷款利率得到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幅减少。据统计,实施该政策后,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利率平均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

2. 提高贷款可获得性

风险补偿资金的设立,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使得银行更加愿意向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据统计,政策实施以来,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发放量同比增长30%以上。

3. 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科技企业贷款政策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据统计,政策实施以来,苏州市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占比逐年上升。

4. 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

科技企业贷款政策的实施,吸引了大量优质科技企业落户苏州,形成了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据统计,政策实施以来,苏州市科技企业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

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作为一项创新举措,为推动企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未来,苏州市将继续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助力企业腾飞,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Z].

[2]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2019).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实施情况报告[Z].

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申报条件

近期,苏州市发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政策,旨在支持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本文为您介绍政策及申报条件。

一、科技贷款利息(含担保费)补贴

针对科技贷款实际支付利息(含担保费),苏州市将提供最高50%的一次性补贴。补贴重点对象包括“独角兽”培育企业、市级“瞪羚计划”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人才企业以及首次申报企业。补贴总额上限为: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100万元,市级“瞪羚计划”企业50万元,其他科技型企业30万元。

申报条件包括:

(1)科技贷款记录已在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完成备案。

(2)贷款利息需为实施2021年后各级科技项目(含“科贷通”)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3)利息支出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科技保险费补贴

苏州市对市区科技型企业购买经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备案的科技保险所支出的保险费提供补贴,最高可达50%。每户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上限为30万元。补贴对象包括首次申报的企业,以及特定险种,如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补贴将针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投保的险种。

申报条件包括:

(1)科技保险记录已备案。

(2)需投保险种经认定。

(3)补贴申请在指定时间范围内。

(4)已获补贴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以上是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政策及申报条件的概览。政府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企业应抓住机遇,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如需申报上述补贴,可咨询华夏泰科,专业申报团队提供高质量服务,确保申报成功,把握政策红利。期待您的咨询。

有关苏州市招商引资的所有政策

这是苏州招商引资网

关于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意见

为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构筑苏州更高经济发展平台,根据国家和省相继出台的有关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农、林、牧、渔业

1.动、植物优良种子、种苗的繁育、推广、营销和产业化生产

2.名优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

3.农产品精深加工

4.现代农业设施栽培

5.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观光农业

对新引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和项目,除享受开发区优惠的税收政策外,在供地上优先考虑,并在赢利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补贴。

二、制造业

(一)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1.软件产品开发和生产,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测试、辅助制造、辅助工程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

2.集成电路的设计、封装、测试,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制造

3.大中型电子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高档服务器制造,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

4.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交换设备、数字集群系统设备制造,移动通信专用芯片的产业化,手机设计和应用软件开发,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

5.光通信连接、交换与传输设备

6.新型平板显示技术及上下游产品研发和制造,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放声设备制造,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广播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数字音频广播接收发射设备制造

7.半导体发光材料、特种光纤及光电子器件研发与制造,光纤预制棒制造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

(二)现代生物技术与医药制造业

1.生物技术与产品的制造

2.新型化学合成药、半合成药的制造

3.新型制剂技术和产品的制造

4.新型药用佐剂的开发和产业化

5.医用生物材料及制品生产

(三)装备制造业

1.三轴以上联动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制造

2.精密加工设备制造

3.数字化、智能化测量与自动控制设备制造

4.现代交通运输配套设备制造

5.现代物流装备制造

6.新型环保设备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制造

7.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

8.数字化医用器械与制药设备制造

9.专用设备及生产加工成套设备制造

10.精密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

(四)新材料

1.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

2.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生产

3.其他非金属材料生产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

4.新型复合材料生产

(五)汽车制造业

1.燃料电池、燃气和太阳能等新能源汽车研制

2.汽车发动机研制

3.汽车电子装置制造

4.汽车关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键零部件制造

5.汽车轻量化关键材料技术

对新引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和项目,除享受开发区优惠的税收政策外,在供地上优先考虑,并在赢利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补贴。

三、服务业

(一)现代物流业

1.对新引进物流园区的重点第三方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2.对物流园区内新引进的分拨、配送、采购、仓储类物流企业和大型专业运输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多式联运企业,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物流园区内新引进的物流重点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在限额内给予一定补贴。

以上新引进项目必须符合我市物流规划的布局要求。

4.对从事物流技术和咨询服务、物流信息服务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

5.对物流、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

6.对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行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5年。

(二)旅游业

1.对新引进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重点旅游项目,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的大型专业旅游公司,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按照规划要求从事旅游资源开发和整合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

(三)商贸服务业

1.对新引进的符合我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要求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符合我市商业发展规划并达到一定门店数量的商业连锁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对符合社区建设要求且门店达到一定数量的社区便利连锁经营企业(专营店),给予一定奖励。

3.对新办的符合我市市场建设规划要求的专业要素市场,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4.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品牌总经销(代理)商,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四)会展业

1.对新引进的大型专业会展公司、会展服务公司并从事会展服务业务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连续两次以上在我市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全国影响力或地区影响力和规模的品牌展会的会展公司,给予一定补贴。

3.对在我市举办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型会议或文化节庆活动的承办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五)文化传媒业

1.对新引进的新闻出版类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从事广播影视制作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大型专业广告公司,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4.对新引进的原创设计工作室,对其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5.对新引进的动漫制作公司,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6.对新引进的文化传媒类企业在引进后制作出的有影响力的相关作品给予一定奖励。

7.允许各类人才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个人声誉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

(六)信息服务与软件业

1.对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新引进的从事信息技术产业化投资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从事网络运营服务、网络增值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企业,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3.对新引进的自主开发网络游戏软件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七)商务服务业

1.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对其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大型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4.对新引进的提供符合我市需求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机构,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5.鼓励重点商务楼进行资源整合,一定年限内给予楼宇业主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规定数额。

(八)金融保险业

1.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补贴。

2.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其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投资于服务业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等机构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九)研发机构

1.对新引进的在我市范围内设立,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形成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的科研开发机构,除享受国家关于技术服务的政策外,另按其注册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

2.对新引进的国内外著名研发机构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十)总部经济

1.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十一)人才引进

1.对服务业引进的优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对其在苏州安家落户给予费用资助。

2.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副总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对新引进的涉及现代物流、信息技术、软件开发、会展、旅游、金融、房地产、商贸等紧缺专业的高层人才分别按实际在苏工作时间一定年限内给予补贴。

3.对服务业引进的硕士以上留学回国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我市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科研人员,给予一定创业资金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工作的,与出国前的工龄可不间断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留学人员回国创办外商投资生产服务业企业,实行2年内免征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3年。

4.对现代服务业领域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按其对地方财政所作贡献给予补贴,并可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5.为以上人才提供居住、子女就学等便利条件,并安排相应的专项住房基金和专项教苏州市科技企业贷款政策育基金。

6.鼓励服务业高层次人才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对服务业引进的优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再教育提供部分经费资助。

(十二)市场准入

1.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国家没有特殊规定的服务业领域进行投资。

2.凡是鼓励外商资本进入的服务领域,其他类型投资者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各种方式进入。

3.在实施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样适用。

(十三)其他

1.开发区配套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享受开发区工业企业相关的税费优惠。

2.对承接国际服务业外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行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

3.对新引进并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4.对研发、设计、创意等科技服务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四、附则

1.本政策的实施,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

2.符合政策要求的外资内资企业和项目,均可享受本政策。

3.关于服务业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参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执行(苏发〔2005〕17号)。

4.新引进的企业和项目如符合已实施的优惠政策要求的,可继续享受原优惠政策。符合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扶持对象的要求,可由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提供补贴、贴息或奖励。

5.享受本政策的企业经营期,参照执行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有关经营期的规定。

苏州科技金融超市的概述

苏州科技金融超市即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前身为苏州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于2020年6月1日上线试运行,其设立是作为苏州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工作的核心举措,目的在于营造有利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良好生态圈。苏州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的网址为:,可以在线上为需要办理金融业务的人员提供科技企业认证和年审、科技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费补贴等服务,并及时向苏州市的人员反映市内的各项金融生态信息和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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