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贷款方式,因其低利率、便捷性等特点,受到广大购房者的青睐。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苏州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助您轻松实现购房梦想。
一苏州公积金申请贷款、苏州公积金贷款概述
1. 公积金贷款定义
公积金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为依据,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住房贷款。
2. 公积金贷款特点
(1)低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贷款利率,为购房者节省了利息支出。
(2)便捷性: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简单,办理时间短,可节省购房者的时间成本。
(3)可贷额度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可满足大部分购房者的需求。
二、苏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为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款余额应达到规定比例。
3. 申请人须有稳定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4. 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
5. 申请苏州公积金申请贷款人须符合国家及苏州市相关政策要求。
三、苏州公积苏州公积金申请贷款金贷款申请流程
1. 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申请人须先办理公积金联名卡,以便办理贷款业务。
2.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
3. 预审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4. 签订苏州公积金申请贷款贷款合同:申请人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5. 办理抵押登记:申请人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6. 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拨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苏州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影响贷款申请。
2. 申请人需按时偿还贷款,避免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3. 申请人需关注国家及苏州市相关政策变动,以便及时调整贷款策略。
4.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苏州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便捷、低成本的住房贷款方式,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良好的购房条件。了解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利用这一政策,实现购房梦想。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祝您购房顺利!
你问我答:苏州公积金贷款放贷所需时间一般为多少天?
你问我答:苏州公积金贷款放贷所需时间一般为多少天?
内容:
开发商办理完备案后购房户是否即可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请问从申请到放贷至开发商提供的资金账户上一般需要几天?(本人是首套房贷款),还有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是怎么回事??按什么标准收取?若提前还贷是否会退还??谢谢!!
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人: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日期:2011-10-10 15:19:28
回复:
您好!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放贷周期,一般在2-3个工作日左右,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的组合贷款的放贷周期,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2、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之一“能够落实贷款担保”。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苏州公积金申请贷款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选择其一:
⑴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⑵有价证券(借款人或第三方名下的国债、国库券〈国家规定不可质押的除外〉),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的质押担保;
⑶借款人名下或他人名下等额住房公积金余额质押担保。
以有价证券和定期储蓄存单担保,按银行规定的额度质押。
如果您选择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话,需支付担保费用。
3、担保费用是由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收取的,正常收费标准如下:贷款总金额*贷款年限*0.75‰。注:为减轻职工压力,我中心将补贴职工部分担保费用。补贴担保费用为公积金贷款金额*1.5‰。4、如果职工提前还清全部住房贷款的话,担保公司将退还部分担保费用。
5、有关担保费用的具体政策,请您咨询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联系电话:65157398。
不可以。公积金只有在买房或装修才可以取,买车是绝对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如下:1、需要购买住房,需要贷款时,可以提权公积金。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凭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3、购房贷款(含商业按揭购房贷款),在还款期间,可以凭有关资料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4、如果住房是租赁的,其每月的房租费用超出家庭工资收入并影响正常支出开销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来补贴苏州公积金申请贷款房租。
不可以。公积金只有在买房或装修才可以取,买车是绝对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如下:1、需要购买住房,需要贷款时,可以提权公积金。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凭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3、购房贷款(含商业按揭购房贷款),在还款期间,可以凭有关资料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4、如果住房是租赁的,其每月的房租费用超出家庭工资收入并影响正常支出开销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来补贴苏州公积金申请贷款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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